用药安全
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与上报
执业药师 陈敬修
2026-09-16
来源:本站原创
不良反应并非"药品质量问题",任何批准上市的药品都可能出现。关键在于能否及时识别与正确处理。
一、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(ADR)。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、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。它不同于用药错误(如剂量错误)和药品质量问题(如污染),也不同于假药劣药造成的损害。
二、常见表现。皮肤反应:皮疹、瘙痒、荨麻疹,严重者可出现Stevens-Johnson综合征;消化系统: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肝功能异常;神经系统:头晕、头痛、嗜睡;血液系统: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;全身反应:发热、过敏性休克。
三、出现疑似反应时的处理。第一步,立即停用可疑药物(但不要擅自停用必需的长期用药如降压药、抗癫痫药,应先咨询医师);第二步,保留药品包装和剩余药品;第三步,症状轻者可观察,出现呼吸困难、意识改变、大面积皮疹等严重情况应立即就医;第四步,向医师或药师说明,由专业人员判断是否为药物所致并决定后续方案。
四、上报渠道。我国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,个人可通过"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"网络平台、拨打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电话报告,也可通过购药药店反馈。上报一例不良反应,是保护更多人用药安全的实际行动。
五、正确看待"不良反应"一栏。说明书中不良反应列举详尽,说明该药上市前后的安全性研究充分。列举多不等于危险高;反之,标注"尚不明确"的药品更应保持警惕。
本文为合理用药科普,不能替代医师的诊断与处方。具体用药请咨询医师或执业药师,并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。